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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
[文章来源:文学院-团委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6-19]
一、离校时已签约的同学注意事项:
近期签约的毕业生,可于6月25日到就业中心提出申请,6月25日前不受理。7月5日,甘肃省教育厅将集中办理换发报到证手续。自7月5日起,毕业后一年属于改派期。如这一年内更换工作,可到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,换发新报到证(外省生源需要改派的,可在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换发新报到证,也可回学校就业中心办理)。如超期,则无法更换新报到证,如果更换工作,只能办理调动。
1、从原签约单位换到新单位所需材料:①原报到证;②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(报到证抬头上出现的单位都要在退函上加盖公章);③新单位接收函(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有人才市场的章子)或签好的协议书。
2、从原签约单位换到生源地择业的(只限甘肃生源)所需材料:①原报到证;②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(报到证抬头上出现的单位都要在退函上加盖公章);③生源地(地级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其回生源地择业的接收函;④生源地户籍证明(公安机关开具。)⑤本人申请。
二、离校时尚未签约的同学注意事项:
自离校之日起,毕业后三年属于择业期。如在三年内顺利签约,应及时到就业中心换发新报到证。外省生源在生源省就业,可在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换发新报到证,也可回学校就业中心办理。外省生源在非生源省就业,必须到就业中心换发新报到证。
1、从生源地(无单位的)到新单位所需材料:①原报到证;②新单位接收函(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有人才市场的章子)或签好的协议书。
2、在三年择业期内就业协议书均有效,请妥善保管。
三、签约至甘肃省内事业单位(科教文卫)的同学注意事项:
根据甘肃省甘人社通﹝2011﹞76号文件要求,凡签约至甘肃省内事业单位的同学,报到证抬头一律打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,档案由学校发送至签约单位,户口转至生源所在地。学生持派往生源地的报到证到签约单位报到,并在签约单位领取户口迁转表,填写完成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,到生源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四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注意事项:
已通过考试拟录取的需于6月25日到就业中心登记,报到证派往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,户口暂不迁离,档案暂留学校,待分配完成后,持相关文件和原报到证到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和户口、档案迁转手续。
五、全体毕业生注意事项:
1、学校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发送档案,请全体毕业生在7月20日-30日登陆就业信息网或学校档案馆网站查询档案发送情况。
2、离校后,如报到证丢失,自离校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补办,超过一年则不能补办,只能到就业中心开具相关证明。补办所需材料:本人申请;登有挂失信息的《甘肃日报》;从就业单位(已就业)或生源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未就业)开具未报到或未就业证明。
3、毕业后如有电话更换,请及时通知学院。更多求职信息、相关事项办理程序请持续关注西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、西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微信(nwnujyzx)和微博(新浪、腾讯:@西北师大就业中心)。
文学院团委
2014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