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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评定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
[文章来源:文学院团委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3-28]
为了做好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条件如下:
1、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本班人数的20%。
2、专业成绩列本班前40%,德育积分成绩由高往低依次评定。
3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英语成绩达到425分以上。
4、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记录,不得有任何院、校级纪律处分。
西北师大文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小组
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
为了做好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条件如下:
1、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本班人数的20%。
2、专业成绩列本班前40%,德育积分成绩由高往低依次评定。
3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英语成绩达到425分以上。
4、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记录,不得有任何院、校级纪律处分。
西北师大文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小组
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